2018年3月,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,監察委員會作為與“一府兩院”平行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得以在憲法和法律層面確立。為了讓相關人士理解、學習《監察法》,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于4月20日至22日舉辦“《監察法》重點熱點問題解析高級研修班”,并邀請9位老師深入解讀《監察法》的內容及其相關問題。
莫于川教授通過介紹《監察法》的宏觀社會背景從決策、修憲、立法角度分析了國家的監察體制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問題,介紹了認知國家監察法的重要視角,并提出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監察法治須梳理新法治理論觀點。
時延安教授介紹了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》的背景及主要內容,闡明了目前反腐敗國際機制的現狀,并深入分析了追逃追贓的問題。
張翔教授從憲法角度分析了《監察法》,主要講解了憲法的修改背景、原因及內容,并說明了《憲法》和《監察法》的關系。
劉品新教授從大數據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國家的監察活動。簡述了監督執紀的“四種形態”及四種形態的比重。
王旭教授從憲法角度分析了監察權,講授了監察權的憲法性質,并分析了監察權與法律監督權的關系。
程雷副教授主要講授了監察調查權和刑事偵查權,對比分析了行政法中的調查和監察法中的調查,并比較了調查權和偵查權的差異。
李奮飛教授分析了紀委和監委、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關系問題,簡述了監察機關的特點和當前的反腐敗機制,并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。
陳衛東教授主要講述了監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銜接問題。
胡錦光教授主要分析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憲法問題,從新時代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處罰,詳細分析、評述了監察委在憲法視角下的地位、作用。
經過三天的學習,學員們較為深入地掌握了《監察法》的相關問題,并結識了新的伙伴,收獲滿滿。學員們對人大法學院本次的授課師資、生活安排等各方面都給予了高度評價。